第一單!省聯社“銀行化”落地 浙江農商聯合銀行開業獲批 12省份規劃改革
2022-04-16
全國深化農信社改革“第一單”的正式落地!
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日前發布信息顯示,同意浙江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業,核準注冊資本金為人民幣50.25億元。該行多位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也一同被監管批復核準。
“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監管部門的關心指導下,我們獲得國務院批準同意成為全國深化農信社改革‘第一單’,為農信改革發展提供了浙江方案。”浙江省聯社理事長王小龍也在致2022年新年賀詞時表示。
正式落地
4月14日,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官網公開信息顯示,
同意浙江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業(簡稱“浙江農商聯合銀行”),核準其注冊資本金為人民幣50.25億元。
監管的批文顯示, 核準該行業務范圍為:(一)辦理或者代理行社的本外幣資金清算和結算業務;(二)參加資金市場,為行社融通資金;(三)組織行社之間的本外幣資金調劑;(四)代理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五)從事同業拆借;(六)買賣、代理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七)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八)從事統一銀行卡(貸記卡)品牌業務;(九)經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同時,監管核準王小龍的董事長任職資格;核準金麗麗的行長任職資格;核準陳博愷、林梅鳳、應朝暉的副行長任職資格。15位董事和相關高管的任職資格也一并被核準。
公告顯示,浙江農村商業聯合銀行開業之日,原浙江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自行終止,債權債務由該行承接。該行依法接受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按規定向所在地銀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監管數據及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料。
早有布局
市場有分析人士稱,省聯社本身為過渡階段的非市場化產物,最終改制為銀行化是趨勢。
實際上,作為深化農信改革的試點大省,浙江省農信系統的改革一直備受關注。作為首批試驗田,浙江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就曾在今年年初公開關于印發《錢塘江金融港灣發展實施計劃(2021-2025)》的通知。
根據彼時公開的計劃詳情,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被納入該省重大改革清單的第一項。其中浙江省明確提出,推動將省農信聯社改制為浙江農村商業聯合銀行,成為一家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地方性銀行業金融機構。
同時,上述公文提到,根據改革方案,有關部門將成立省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全省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統籌領導,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責任主體和時間進度安排,深化省農信聯社改革、強化服務優化管理,深化法人農信機構改革、健全完善治理機制,完善風險防控機制、提升風險防范處置能力。
“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加強與中央有關部委的溝通協調,督促省級有關部門落實工作職責,研究處理與改革有關的重要問題。”公文明確提出,推動將省農信聯社改制為浙江農村商業聯合銀行,成為一家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地方性銀行業金融機構。責任單位為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保監局和浙江省農信聯社。
“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監管部門的關心指導下,我們獲得國務院批準同意成為全國深化農信社改革‘第一單’,為農信改革發展提供了浙江方案。”浙江省聯社理事長王小龍也在致2022年新年賀詞時表示。
改革箭在弦上
作為上一輪農信社改革的產物,省聯社曾肩負著對轄內農信社承擔管理、指導、協調、服務職能。不過,隨著農信社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加之部分地區省聯社出現的腐敗嚴重等問題,省聯社本身也成為了被改革的部分。
券商中國記者梳理發現,在上年度各省陸續出爐的“十四五”金融發展規劃中,至少有12省談及深化農信體系改革。其中,江西省提出“爭取省聯社改革列入全國試點”,陜西省提出“積極爭取國家批準我省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安徽省提出“爭取我省農信社率先進入國家改革試點”。
不少省份也在“十四五”金融規劃中公開了后續本省的農信改革方向,例如,廣東省提出,將支持符合條件的農商行擴大經營自主權,推動省農信聯社管理體制改革;陜西省則表示,支持有條件、有意愿的市(區)通過城區農商行、農信社合并等方式組建市級農商行;浙江省則是支持農村商業銀行保持縣域法人地位總體穩定,強化支農支小功能。
“繼續深化農信社改革已經提上議事日程,將按照堅守農信服務”三農“的初心,把提高農信系統整體發展能力作為改革的基礎。”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在去年10月份召開的國新辦發布會上表示,要把深化省聯社改革與提高農信系統風險防控能力作為重點,按照因地制宜、“一省一策”的原則,在充分考慮東、中、西部不同地區差異性的同時,為鄉村振興和共同富裕提供堅強的金融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