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臉”消費貸遭重拳整治 銀行回訪上交消費憑證
2017-10-13
消費貸,主要是指房貸、車貸以外的個人消費貸款,例如旅游、教育、醫療、裝修等場景的消費行為。現如今,本來用途是用于消費者的各類消費支出的消費貸,卻被大量挪作他用,尤其是進入房地產市場,用作首付款。
數據顯示,今年3月以來,新增異常短期消費貸款金額約3700億元,估計其中至少有3000億元他用,約占新增短期消費貸款總額的30%。大量消費貸信貸資金他用也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重視。
近日,多家銀行都要求使用過消費貸的客戶提供消費發票,貸款資金流向等消費貸消費憑證。監管層重拳整治“變臉”消費貸,進入房地產市場的資金尤為嚴重。
據報道,一位準備申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客戶,由于此前半年有多次在商業銀行或者互聯網金額機構申請個人消費貸款的征信被查記錄,最后因疑似“首付貸”被銀行拒貸。
9月20日,廣東地區發文,嚴禁個人消費貸款資金用于生產經營、投資及支付購房首付款或償還首付款借款等行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消費貸等。北京、江蘇、深圳三地監管部門也先后發文。
此前,部分銀行在辦理消費貸時,沒有嚴格執行監管要求,導致了消費貸違規流向投資其他領域,這正是讓監管部門這次痛下狠手的原因。
央行數據顯示,今年1至7月月均新增居民中長期貸款(主要是按揭貸款)4677億元,相比去年下半年減少500億元;而今年1至7月,居民新增消費性短期貸款達1.06萬億元,累計同比多增7137億元。一方面,新增中長期貸款減少,另一方面,新增消費性短期貸款大幅增加。多家銀行的消費貸款規模出現暴增,有些銀行的消費貸甚至暴增255%以上。
銀監會審慎規制局局長肖遠企在9月29日舉行的通報會上表示,銀行發展消費貸業務必須按規定規范運作,全面真實地評估消費者的償還能力,不能為了業務而推高債務杠桿率,更不能助長消費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