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房貸款違規頻發 監管連發13張罰單 9家銀行被點名
2018-01-22
對于不少銀行來說,由于近年房地產市場的火爆,涉房貸款成了信貸業務的重中之重。然而,由于執行中的動作變形,部分銀行的分支機構在“涉房”、“涉土地”的信貸審批以及貸后管理工作中出現疏忽或者違規行為,致使銀行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而隨著這種現象的蔓延,此類違規行為也引發了監管部門的“查殺”。
今年以來,已有多家銀行因此類行為收到監管罰單。據《國際金融報》記者統計,截至1月19日11時,銀監系統劍指“涉房貸款”違規(包含信貸違規流入樓市、土地市場)的罰單已有13張,涉及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農商行。
其中,有兩家銀行因公業務貸款流向房地產行業被罰。具體來看,1月12日,中信銀行(601998,股吧)南寧分行因違規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繳交土地出讓金提供理財融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廣西銀監局罰款40萬元。
無獨有偶,1月19日,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通過同業投資通道違規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發放貸款,被湖北銀監局處以50萬元的罰款,3名相關責任人則受到了警告處分。
除了對公業務貸款流向房地產行業外,銀行個人零售業務中的“涉房貸款”違規也遭遇了“嚴監管”。
銀監系統顯示,今年1月以來,招商銀行嘉興分行、江蘇海門建信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因個人消費貸款違規購房分別被地方監管罰款25萬元、30萬元;中國農業銀行義烏分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義烏分行、浙江磐安農村商業銀行因信貸資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分別被罰款30萬元、25萬元、30萬元。此外,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晉中分行還因違規由客戶承擔房產抵押評估費,被晉中銀監分局罰款50萬元。
個人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何以被罰?
對此,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曾表示,當前消費資金違規進入樓市主要有兩種風險:首先,消費資金違規進入樓市干擾了正常的房地產市場發展秩序;其次,此類資金違規進入樓市后,若遇到樓市降溫,也會影響此類消費貸的安全性,即及時償付本息的風險。
“當前對于此類資金規模進行摸底和管制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時要對此類違規資金進行截留。”嚴躍進強調,從這個角度看,類似的管制具有積極的作用,是當前排除房地產金融“灰犀牛”風險的重要保障。
強監管仍將持續
在分析人士看來,2018年,銀行業強監管仍將持續。
日前,銀監會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中表示,2017年,銀監會組織開展了“三三四十”等一系列專項治理行動,下大力氣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但是當前,金融風險高發多發態勢依然復雜嚴峻,銀行業股東管理、公司治理和風險防控機制還比較薄弱,市場亂象生成的深層次原因沒有發生根本轉變,打贏銀行業風險防范化解攻堅戰的任務仍很艱巨。
為進一步整治亂象,銀監系統持續加強監管,強監管“大招”頻發
1月13日,銀監會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下稱“《通知》”)、《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意見》和《2018年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工作要點》(下稱“《要點》”),不僅明確2018年重點整治公司治理不健全、違反宏觀調控政策、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產品風險等違規問題,還提及了表內外資金直接或間接、借道或繞道投向股票市場、直接或變相為房地產企業支付土地購置費用提供各類表內外融資等亂象。
在信貸政策和房地產行業政策方面,具體來看,此次銀監會部署的22條重點整治領域“點名”了違反信貸政策和違反房地產行業政策的亂象,其中包括:
1.整治違規將表內外資金直接或間接、借道或繞道投向股票市場;
2.直接或變相為房地產企業支付土地購置費用提供各類表內外融資,或以自身信用提供支持或通道;
3.向“四證”不全、資本金未足額到位的商業性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融資;
4.發放首付不合規的個人住房貸款;以充當籌資渠道或放款通道等方式,直接或間接為各類機構發放首付貸等行為提供便利;
5.綜合消費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信用卡透支等資金用于購房等。